深圳都市报讯(记者 石丹) 6月2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闭幕,记者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称《条例》)以38票的高票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此促进深圳绿化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居环境的自然和谐。
据介绍,我市现行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是1994年颁布实施的,虽然此特区规章在我市前期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多年来,绿化事业发展迅速,其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建设国际性花园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
记者了解到,《条例》中主要包括了绿化白皮书、永久保护绿地制度、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社会出资更新改造公共绿地、立体绿化等多项内容。其中,《条例》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先进绿化经验,对城市的立体绿化作出了详细要求。
据介绍,《条例》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大代表陈锦花表示,通过这种立体绿化规定对深圳的增绿和绿化环境会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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